Organization
組織章程
一、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由院長就具儒學專業之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提請校長聘請兼任之,綜理本中心事務。
二、本中心分設教研組與資料組二組,各置組長一人,並置組員若干人,承中心主任之命辦理有關務。
(一)教研組
1.辦理儒學進修及推廣課程。
2.舉辦儒學專題講座與研討會。
3.專題研究。
(二)資料組
1.文獻典藏及教材編纂
2.建置網頁及發行「儒學中心」電子報
3.結合民間團體,協力推廣儒學
三、本中心設儒學諮詢委員會(以下簡稱委員會),由院長擔任主任委員,置委員五至七人,由校長聘請校內外相關人員兼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