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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組織圖

    組織章程

    1. 一、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由院長就具儒學專業之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提請校長聘請兼任之,綜理本中心事務。
    2. 二、本中心分設教研組與資料組二組,各置組長一人,並置組員若干人,承中心主任之命辦理有關務。

      (一)教研組

      1. 1. 辦理儒學進修及推廣課程。
      2. 2. 舉辦儒學專題講座與研討會。
      3. 3. 專題研究。

      (二)資料組

      1. 1. 文獻典藏及教材編纂。
      2. 2. 建置網頁及發行「儒學中心」電子報。
      3. 3. 結合民間團體,協力推廣儒學。
    3. 三、本中心設儒學諮詢委員會(以下簡稱委員會),由院長擔任主任委員,置委員五至七人,由校長聘請校內外相關人員兼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