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儒學研究論叢》第十輯徵稿啟事
《儒學研究論叢》第十輯徵稿啟事
一、本輯自即日起徵求稿件,投稿截止日為民國一○七年十一月三十日。
二、本《論叢》為臺北市立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儒學中心發行之中文學術叢刊。登載有關儒家經典、儒學文獻、儒學思想、儒教研究、儒學教育、臺灣儒學、東亞儒學、世界儒學、當代儒學等相關儒學研究論文。歡迎相關領域之學者踴躍賜稿,來稿請用中文寫作。
三、一般論文以一至三萬字為原則,特約稿不在此限。
四、文稿檔案一律請附:篇名、作者姓名(請用本名,含學校職級)、摘要(限三百字以內)、關鍵詞六個(含)以下。其他撰稿格式請務必依照〈《儒學研究論叢》撰稿格式〉寫作,以利作業。
五、來稿一律送請學者專家審查,採用與否,將以書函通知。請自留底稿,來稿不再退還。
六、除經本《論叢》同意,不接受任何已刊登之稿件。如稿件在本《論叢》審查程序中先行在他處發表(如作者本人出版專書、網路期刊等),需來函聲明撤回。違反規定者,本《論叢》得依情節輕重停止其投稿權。
七、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(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),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書面同意,本《論叢》不負版權責任。凡經刊載,除作者本人出版專書外,非經本刊書面同意,不得翻印、翻譯或轉載。
八、如著作人投稿於本《論叢》經收錄後,同意授權本《論叢》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「遠距圖書服務系統」或其他資料庫業者,進行重製、透過網路提供服務、授權用戶下載、列印、瀏覽等行為。並得為符合「遠距圖書服務系統」或其他資料庫之需求,酌作格式之修改。
九、來稿請另紙註明中文姓名(本名)、服務機構、職稱、通訊地址、電話(含行動電話)或傳真號碼、電子信箱,以便聯繫。
十、請務必附上Word文字電子檔案,中文稿一律使用正體字,如有特殊造字,請另附PDF檔案或另寄紙本文稿。
來稿請寄:
1.紙本請寄〔10048〕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勤樸樓
臺北市立大學儒學中心《儒學研究論叢》編輯委員會
2. 電子投稿者,請寄 confucianism@utaipei.edu.tw並在郵件主旨中註明「儒學研究論叢投稿稿件」
一、本輯自即日起徵求稿件,投稿截止日為民國一○七年十一月三十日。
二、本《論叢》為臺北市立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儒學中心發行之中文學術叢刊。登載有關儒家經典、儒學文獻、儒學思想、儒教研究、儒學教育、臺灣儒學、東亞儒學、世界儒學、當代儒學等相關儒學研究論文。歡迎相關領域之學者踴躍賜稿,來稿請用中文寫作。
三、一般論文以一至三萬字為原則,特約稿不在此限。
四、文稿檔案一律請附:篇名、作者姓名(請用本名,含學校職級)、摘要(限三百字以內)、關鍵詞六個(含)以下。其他撰稿格式請務必依照〈《儒學研究論叢》撰稿格式〉寫作,以利作業。
五、來稿一律送請學者專家審查,採用與否,將以書函通知。請自留底稿,來稿不再退還。
六、除經本《論叢》同意,不接受任何已刊登之稿件。如稿件在本《論叢》審查程序中先行在他處發表(如作者本人出版專書、網路期刊等),需來函聲明撤回。違反規定者,本《論叢》得依情節輕重停止其投稿權。
七、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(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),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書面同意,本《論叢》不負版權責任。凡經刊載,除作者本人出版專書外,非經本刊書面同意,不得翻印、翻譯或轉載。
八、如著作人投稿於本《論叢》經收錄後,同意授權本《論叢》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「遠距圖書服務系統」或其他資料庫業者,進行重製、透過網路提供服務、授權用戶下載、列印、瀏覽等行為。並得為符合「遠距圖書服務系統」或其他資料庫之需求,酌作格式之修改。
九、來稿請另紙註明中文姓名(本名)、服務機構、職稱、通訊地址、電話(含行動電話)或傳真號碼、電子信箱,以便聯繫。
十、請務必附上Word文字電子檔案,中文稿一律使用正體字,如有特殊造字,請另附PDF檔案或另寄紙本文稿。
來稿請寄:
1.紙本請寄〔10048〕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勤樸樓
臺北市立大學儒學中心《儒學研究論叢》編輯委員會
2. 電子投稿者,請寄 confucianism@utaipei.edu.tw並在郵件主旨中註明「儒學研究論叢投稿稿件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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